信息摘要:
根据教育部关于独立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,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,积极推进教授自主招生模式,全面推进。尊重教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,充分
根据教育部关于独立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,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努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,积极推进教授自主招生模式,全面推进。尊重教授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,充分发挥教授在学生评价和评价中的专业优势,选拔和招收具有学术专长和创新潜力的优秀学生。
1、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。校长为组长,学生工作、教学工作、纪律检查等学校领导为副组长,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:学校办公室由教务部门、纪委办公室(监察办公室)和学习工程部组成,主要负责贯彻国家招生政策、规章和有关规定、学习。确定学校招生政策、招生计划、自主招生以及招生过程中的主要问题。
2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登记办公室和招生监督办公室组成,招生登记办公室设在学生办公室,是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。其主要职责是落实招生领导班子的决定,组织和实施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。招生监督办公室设在学科委员会办公室(监察办公室),主要负责招生,监督整个过程,接受考生和社会的投诉。
三。学校设立了招生委员会,委员会成员由相关学科带头人、专家和教授组成。根据各学院的推荐,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和任命,主要职责是为学校选拔人才提供科学依据。
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,我校在2016年度有225个自主招生计划,我校没有提出省、市独立招生计划。根据选定的考生人数和高考情况,确定各省、市的具体规划。